锅炉水压试验检测标准及合格判定
试验全程遵循《GB/T 16507.5-202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 5 部分:水压试验》,同时需符合《锅炉定期检验规则》的配套要求,适用于锅炉本体、集箱、受热面管道等承压部件的强度与严密性检测。
除常规每 6 年 1 次的定期试验外,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开展水压试验:移装锅炉投运前、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、锅炉停用 1 年以上恢复运行前、新安装锅炉首次投运前,以及对承压部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。
需备好锅炉出厂资料、历次检验报告、修理改造记录,核对承压部件材质与壁厚参数。现场需将锅炉内水排净、清理内部垢渣,拆除安全阀等易损附件(替换为盲板),确保各阀门开关灵活,隔断与其他系统的连接管道并做好标识。
试验用水需采用洁净淡水,pH 值控制在 10-12(防止腐蚀承压部件),水温不低于 5℃,且高于锅炉材质的脆性转变温度。环境温度需高于 0℃,避免管道结冰影响试验结果,同时搭建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,划定警戒区域。
试验压力按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分级设定:额定压力≤0.8MPa 时,试验压力为额定压力的 1.5 倍;额定压力>0.8MPa 时,试验压力为额定压力的 1.25 倍,且最低不低于额定压力 + 0.4MPa,确保能有效检验部件强度。
第一步缓慢注水,排除锅内空气(通过放空阀排气至无气泡溢出),避免空气残留影响压力传导;第二步分级升压,每级升压幅度不超过 0.5MPa,升至试验压力的 50%、80% 时分别稳压 10 分钟,检查无异常后继续升压;第三步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 20 分钟,再降至额定工作压力稳压 30 分钟,全程观察压力变化与部件状态。
试验合格需满足三项要求:试验压力下稳压期间,压力降≤0.05MPa;额定工作压力下,承压部件无可见渗漏、无明显变形;焊缝、胀接口等关键部位无水珠滴落,管壁无裂纹、起皱等缺陷。
若出现压力降超标或渗漏,需立即降压排水,排查缺陷位置与原因,对泄漏焊缝进行补焊、对变形部件评估修复,修复后重新进行水压试验,直至合格。严禁带缺陷投入运行,确保承压部件安全达标。
上海百检严格按国标流程开展水压试验,依托精准压力监测设备与专业团队,精准排查承压隐患,出具合规报告,助力企业筑牢锅炉承压安全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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