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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水位计校准规程及检测方法

一、核心校准标准与适用范围

(一)主导规程

校准全程遵循《JJG 971-2002 液位计检定规程》,适用于锅炉配套的玻璃管水位计、玻璃板水位计、差压式水位计等,涵盖首次校准、后续校准及使用中检验,是保障水位监测准确的核心依据。

(二)校准前提条件

校准环境温度控制在(20±5)℃,湿度≤85% RH,避免温度波动影响示值精度。被校水位计需无明显破损、变形,铭牌信息完整(含量程、精度等级、制造单位),连接管路通畅无堵塞。

二、核心校准项目及操作

(一)外观与密封性检查

外观检查:确认玻璃管 / 板无裂纹、刻度清晰,刻度线间距均匀,指针或液位显示装置灵活无卡滞;接头、阀门密封面无磨损、锈蚀,连接牢固。密封性测试:通入压缩空气(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.2 倍),保压 15 分钟,无渗漏为合格。

(二)示值误差校准

选取量程内至少 5 个校准点(含零点、满量程点及中间三点),将标准液位计与被校水位计串联,逐点调节液位至设定值,记录两者示值。示值误差需≤±1mm(量程≤1000mm),超出允许范围需调整或更换部件。

(三)报警功能校准

对带高低水位报警的水位计,模拟水位达到报警阈值,检查报警信号是否及时触发、声光报警是否清晰,联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响应,确保满水、缺水时能快速预警。

三、校准周期与结果处置

(一)校准周期

水位计校准周期为 6 个月,与锅炉压力表同步校验;新安装、维修后或使用中出现液位显示异常的水位计,需立即校准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
(二)结果判定与归档

校准合格的水位计粘贴合格标识,标注校准日期与有效期,出具校准报告,详细记录校准数据、设备信息及结论。不合格水位计需出具不合格报告,明确缺陷原因(如示值偏差超标、密封性失效),禁止使用,维修后重新校准,校准记录留存≥5 年。

上海百检严格按规程开展校准工作,依托标准设备确保水位计示值精准,为锅炉水位安全监控提供可靠技术支撑。